浪莎業績下滑焦頭爛額 被曝每年漏繳員工社?;蛴馇f內衣
事實上,早在2011年底,就有媒體曝出浪莎股份為員工購買社保太低,彼時,浪莎董秘董中明如此回答:" 我們員工都是全國各地過來打工的,并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買社保,有的人也不愿意買,員工的流動性也比較大,他們肯定也不愿意辦社會保險,義烏市政府要求企業只要滿足最低為30%的職工辦社保的要求即可。”
對此,9月7日,長江商報記者致電義烏當地社保部門,其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政策規定,所有員工都必須繳納五險一金,如果公司沒有為員工辦保險,員工可 以訴訟。以前,義烏也確實有最低30%的企業員工參與社保這樣的規定,但是2011年新《社保法》正式實行之后,這種情況目前已經不存在了。
9月10日,長江商報記者聯系到浪莎股份董秘馬中明,他回應:“現在整個實體經濟都比較困難,轉型階段肯定會有陣痛。雖然我們國家有勞動法,但現在企業保險負擔很重。”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9月3日浪莎三期廠址采訪浪莎董事長翁榮金時,他表示,所有員工都按照勞動法規定繳納了社保。
每年漏繳員工社?;蛴馇f
根據義烏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社保繳費基數為1450元,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為基數的12%,基本醫療保險為基數的7%,失業保險為 2%,工傷保險為基數的0.5%,生育保險為基數的0.8%。義烏市2015年度企業職工個人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工資基數調整為2420元/月。按調整后的 最低繳費工資基數調整為2420元/月計算,那么企業為每位員工每月所繳納的社保費最低也約為540元。
可見,那些繳納社保的員工,更多也只是有工傷、生育險,而工傷保險費用為基數的0.5%,生育保險費用為基數的0.8%,兩者是五險中繳費比例最低的, “對于企業來說,唯一有用的就是工傷險。”吳良濤律師說。
按照義烏今年調整后的最低繳費工資基數2420元/月計算,像孫小梅和丁廣平這類漏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險這三項的員工,浪莎集團每人每月少繳的社保金約為508元,即每年12個月約為6098元。
而浪莎集團董事長翁榮金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浪莎三期,目前有5000到6000名員工。長江商報記者按照浪莎股份去年年報公布的一線生產 員工與員工總數的比例361:493與浪莎三期集團總人數5500人來估算,浪莎集團的一線生產工人,大約是4200人。除去其中可能參保齊全的老員工, 以3000名員工來估算,僅僅是漏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浪莎三期一年在漏繳社保上可以省約1830萬元。然而加上浪莎1期、2期和4期 的所有員工,以及那些完全沒有繳任何社保的員工,這個數字離浪莎控股集團整個漏繳的社保數字可能還差很遠。
長江商報記者查閱浪莎股份今年中報發現,浪莎股份今年上半年雖然員工工資、津貼期末應付職工薪酬較期初下降38.88%,原因主要系公司人員減少導致 工資減少所致,但是其社會保險費用卻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業內人士指出,“這種情況應該就是走的員工沒有社會保險。除非絕對的巧合,然而那種情況極少。”
而浪莎股份去年年報顯示,去年浪莎股份總共493名員工,平均每人所繳的社保費約為每月115元,遠遠低于義烏市去年企業為每位員工每月所繳社保的最 低標準497元(去年7月1日后義烏最低繳費工資基數為2230元/月)。而且,以養老保險和工傷險所占的工資基數比例來看,如果所有員工都有繳納社保, 二者的正常比例應該是24:1.但是浪莎去年年報中顯示的員工養老保險費用與員工工傷保險之比是6.88:1。這說明,買工傷險的員工遠遠多于買養老保險 的員工,也就是說,存在只買有工傷險但是卻沒有買養老保險的員工。
在同類上市公司中,浪莎股份為員工所繳的社保費也較低。注冊地同樣在義烏的上市公司華鼎股份,去年給員工所繳的人均每月社保費約為222元。而同為紡織類上市公司的南紡股份,去年平均為每位員工繳納的社保費則約為每月1337元。
浙江大學經濟學教授柴效武表示:“員工不買社保,這種事情一般都是出現在小廠,但發生在浪莎這樣的上市公司很不應該。”
部分員工稱辭職被扣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后,合同被浪莎集團收回。”除社保問題外,有員工還向長江商報記者反映了一個關于合同的問題。
不過,浪莎總裁助理龔群杰否認了這一事實:“這怎么可能,企業不可能凌駕于這之上”。
然而,在長江商報記者假以面試者身份進入浪莎內衣一樓廠區時,曾詢問過正在工作的車間主管關于持有合同的問題,他斬釘截鐵地回答:“這點浪莎做不到。”
對此,吳良濤律師表示:“這種行為無疑是違法的,員工可以主動要求持有合同的。”
此外,不少浪莎離職員工還反映,在浪莎離職會被扣押部分工資。一位七八年前就辭職離開浪莎的老員工李先生告訴長江商報記者,“辭職流程太復雜,還要扣很多錢,我丟了半個月工資走的”。
而上述占先生也表示,這種情況在他去年離職時并沒有得到改善,他身邊有很多人離職都有1000多元工資拿不到。
對此,浪莎股份董秘馬中明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也證實:“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因為我們是民營企業,員工流動性很大,辭職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員工被扣工資,可能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等。”
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專職律師翟呈群稱:“押工資都是違法的,應該按月支付。”
浪莎員工提供給記者的工傷及生育保險參保證明。